科技处、发展合作处

发布者:张琳发布时间:2024-06-24浏览次数:11979

科技处、发展合作处 http://kjc.niit.edu.cn/

科技处、发展合作处是负责学校科学研究、科技服务、学术交流以及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、社会服务的主管职能部门,为学校师生员工的科学研究及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与企业合作交流提供服务。

科技处、发展合作处现有人员9人,其中处长1人,副处长2人,科长3人,科员3人。

科技处工作职责:

(1)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学校自然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;制订或修订学校科技管理政策与制度

(2)负责纵向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的培育、组织申报、立项实施、过程管理、项目结题等组织和管理工作;

(3)负责校级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、评审立项、过程管理、项目结题等工作

(4)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平台、科技创新团队培育、组织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;

(5)负责科技成果的培育、科技奖励申报等组织管理工作

(6)负责知识产权申请及各项知识产权的登记、申报工作;

(7)负责教职工校内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的登记、审核与科研绩效考核等工作

(8)负责各类学术团体对接、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管理

(9)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;

(10)负责学校科技档案的整理存档、科技数据的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;

(11)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各项工作,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发展合作处工作职责:

(1)负责起草制订校企合作总体规划,牵头协同各部门制订和实施校企合作的各项管理制度;

(2)牵头推进校企合作项目(分类)的论证、洽谈和落地,协调各部门(学院)在各自业务范围内,对具体校企合作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协同监督、管理和评估;

(3)负责校企合作研发机构(研究院、研究所、研究中心)、教师企业工作站、企业博士工作站等产学研领域科技合作平台的管理工作;

(4)负责政府产学研项目的管理,及校级校企科技合作项目的管理

(5)负责校地、校际、校行、校企等横向科技项目管理,技术市场交易管理

(6)负责学校技术转移中心工作,对学校技术成果进行推介、转移转化,并开展各类技术成果的许可、使用、转让等工作

(7)负责校企科技合作基本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统计、归档和分析工作

(8)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各项工作,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近年来,科技处、发展合作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,紧紧围绕学校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目标和科技工作总体部署,以产教融合新型研发平台建设为抓手,以高水平项目申报为突破,以项目科学管理为基础,以制定科研政策为导向,创新地开展工作,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的创新热情,积极主动作为,强化服务意识,加强成果转化,推动产教融合,对接地方经济,使学校科技及校企合作工作呈现快速发展态势。


办公地点:行政楼316房间


科技处、发展合作处人员情况



供稿:图/文/编辑/校对/审核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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